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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廳關于征求云南省財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創新若干措施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 時間: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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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重要論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好云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關于要全力實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八大工程的總體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財政在創新型云南建設中的支撐和保障功能,全力支持組織實施《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省財政廳、省科技廳起草了《云南省財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創新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2年3月8日前反饋意見至省科技廳(公文交換號:C3)。其他意見反饋渠道:傳真0871-63133390,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云南省財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創新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2月16日

(聯系人及電話:楊曉瓊,63136739)

 

附件

云南省財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創新若干措施

(公開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重要論述、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云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關于要全力實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八大工程的總體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財政在創新型云南建設中支撐和保障功能,全力支持組織實施《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到2025年,累計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500項,開發重點新產品500個;建成云南實驗室5個以上,完成省級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建設一批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等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力爭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高水平研發平臺5個以上;引進培養一批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團隊;全省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達525億元;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達3500家;技術合同成交金額為130億元;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達到12%。優勢特色領域科技創新能力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科技創新驅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突破,創新型云南基本建成。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打造發展新動能

(一)支持工業高新技術產業關鍵技術攻關。圍繞先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綜合利用、新型智能電網、新型儲能裝備與系統集成等“綠色能源”產業,先進裝備制造、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車及節能汽車等先進制造產業,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稀貴金屬、液態金屬、化工材料等新材料產業,5G、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數字經濟產業關鍵技術,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促進綠色能源與先進制造深度融合,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二)支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產業關鍵技術攻關。圍繞全省綠色食品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按照設施化、有機化、數字化發展方向,聚焦生物育種、綠色高效生產、農業生物生態安全、智慧農業、營養健康與特色食品開發、食品標準與食品安全等領域,大力實施科技興農行動,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全面支撐“一二三”行動計劃實施,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

(三)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關鍵技術攻關。聚焦疫苗、生物技術藥、配方顆粒為代表的現代中藥轉型、化學藥、醫療器械及健康產品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產品研發、上市品種二次開發及質量標準提升,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發揮科技在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四)支持科技惠民與生態文明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圍繞精準智慧保障、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預防控制等公共安全領域,重大疾病防治、應對人口老齡化、婦女兒童及殘疾人健康等人口健康領域,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水土氣等環境治理和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修復和生態安全、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應用等生態環保領域關鍵技術,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落實平安云南和健康云南建設,讓先進科技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為全面建成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及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貢獻科技力量。

(五)支持培育基礎研究新優勢。圍繞優勢領域打造基礎研究小高地,聚焦生態與生物多樣性、生物醫學與健康、遺傳資源與生物安全、綠色能源、綠色材料、綠色食品、天文與空間科學等領域基礎科學問題,部署實施基礎研究項目,增加基礎研究項目數量,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承擔基礎研究項目。支持國家級、省級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建設。引導全社會加大基礎研究投入,深入實施NSFC聯合基金,支持組建政府—企業基礎研究聯合基金、行業基礎研究聯合基金。

二、支持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構建領先科技力量

(六)支持實驗室等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支持云南實驗室建設,重點圍繞合金鋁、稀貴金屬新材料、節能減排、種質資源、中藥材等領域高水平建設云南實驗室,5年內,每年每個實驗室平均安排1億元經費支持。支持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圍繞非人靈長類生物醫學、天然藥物開發應用、高原山地生態與環境、高原湖泊生態治理、天文等優勢特色領域新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對新批準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建設期(5年)內給予每年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支持已建成國家重點實驗室能力提升。(參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原創性科學研究等4項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1〕7號):支持圍繞我省學科建設和產業發展需要,在優勢領域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對新批準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建設期(5年)內給予每年500萬元的資金補助。)圍繞生物醫藥、現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融媒體等領域及新興、交叉學科領域,優化重組和新建30家左右省級重點實驗室。對批準建設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在建設期(2年)內給予每年100萬元資金補助。(參照:《云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省科技廳對批準立項建設的重點實驗室,在建設期給予運行補助,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建設的重點實驗室,建設期每年補助經費50萬元;依托企業建設的重點實驗室,建設期每年補助經費30萬元。)對進入正常運轉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按照績效評價結果,分等次給予運行經費補助。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對獲批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省級財政按照國家要求足額安排配套經費,對省級自主建設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一事一議”安排支持經費。

(七)支持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聚焦綠色鋁、硅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生物種業、先進制造、新材料、數字云南、綠色食品、重大疾病防治等領域,支持建設省級技術創新中心10個左右、臨床醫學研究中心20個左右,力爭建成國家技術創新中心1—2個。對獲得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在建設期(3年)內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山東省科技廳發文 青島對于企業牽頭建設的省技術創新中心,省級財政資金給予500萬元經費支持;對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牽頭建設的,省級財政資金給予1000萬元經費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江西出臺加快科技創新平臺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 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給予補助500萬元至1000萬元)對進入正常運轉的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平臺,按其提供公共服務績效給予運行經費補助。

三、支持創新型市場主體培育發展,夯實科技創新基礎

(八)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和培育。加快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劃,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補助30萬元,規模以下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3年有效期滿重新獲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省外整體遷入云南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補助30萬元(《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對整體遷入云南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經費補助30萬元)。支持開展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對首次進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參考《佛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對成功進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入庫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

(九)支持“創新創業”持續推進。通過購買服務、績效評價后補助、發放科技創新券等形式支持“雙創”載體服務科技型企業。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建設,對新獲認定的國家級及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國家大學科技園)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補助,對新獲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及新認定的省級眾創空間(含國家級備案的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和30萬元補助。支持“雙創”載體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載體內每新增1家國家級、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別獎勵1萬元、0.5萬元。支持“雙創”載體孵化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載體內每新增 1 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5萬元,每家載體每年最高獎勵 100 萬元。(參照《關于印發山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教〔2017〕56號)第5條)支持“雙創”載體培育上市企業,孵化企業在孵化期間或畢業后5年內成功上市,給予孵化該企業的孵化載體100萬元一次性獎勵(雙創政策的條款,參照四川省《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與發展的措施》)。支持在省外創新資源密集區設立離岸孵化器,引進孵化優質企業和項目到我省落地,對運營考核優秀的離岸孵化器給予獎勵,對落地云南的項目給予支持。(參照《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關于支撐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支持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對獲得云南省創新創業大賽成長組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初創組一、二、三等獎和大賽組織獎的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十)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培育建設。依申請遴選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進入培育庫,在3年培育期內,根據對入庫機構的研發基礎、研究方向和發展目標等綜合評估情況,按照當年建設投入經費的10%,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上年度非財政經費支持的研發經費支出額度給予不超過30%、年度最高300萬元的研發后補助。對上年度非財政經費支持的科研儀器設備支出額度給予不超過30%、年度最高200萬元的研發后補助。(參照《云南省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實施方案》)。引入具有戰略性、前瞻性、顛覆性的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采取“一院(所)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支持實行“預算+負面清單”的科研經費管理模式。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世界500強企業、中央企業等來滇新設立的研發總部、區域研發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等,認定為新型研發機構并評估為優秀的,最高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補。

四、支持高新技術園區發展,爭創區域發展樣板

(十一)支持園區發展提質增效和創建升級。建立省、州(市)、園區三級科技聯動投入機制(落實省長在省科技廳調研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繼續抓好昆明、玉溪、楚雄國家級高新區建設”),省級財政、州(市)、高新區三方按照3:3:4的比例出資,設立科技創新聯合資金(《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鼓勵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所在州(市)人民政府與省科技主管部門設立科技創新聯合資金”),支持高新技術園區科技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強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爭先進位激勵,對年度綜合評價全國排名前40名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對年度排名提升10位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對進入全國排名前40名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對年度排名提升10位以上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加大創建國家高新園區支持力度,落實省長在省科技廳調研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推動省級高新區提質進位”,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支持曲靖、文山、臨滄和大理等高新區升級國家級高新區”)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參照《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對云南省新獲批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積極推動省級高新區建設,對新獲批的省級高新區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研發經費支持(參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推進“科技興蒙”行動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內黨發〔2020〕17號)“新獲批的自治區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關于促進廣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桂政辦發〔2021〕81號)“對新獲批的自治區級高新區,擇優給予500萬元財政資金補助”)。對成功升級為國家級科技園區和新獲批省級高新技術園區,在分配省級財政科技相關專項資金時予以傾斜,鼓勵各州(市)按規定統籌科技創新相關資金用于支持科技園區發展(參照關于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4號))

(十二)支持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發展。支持科技園區按照“一區一主導產業”原則,圍繞生物醫藥、新材料、云計算、大數據、新能源等領域打造若干創新型產業集群。《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指引(試行))》(國科火字〔2020〕183號),《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云政發〔2021〕22號)),因地制宜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和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形成區域性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對入選科技部集群培育名單的給予5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字〔2020〕52號)“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每家高新區應明確2個以內重點發展的特色主導產業”,關于促進全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20〕101號)“省科技計劃優先支持高新區‘一區一戰略產業’培育”)。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引領產業集群建設發展,在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服務機構、重大創新平臺布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自主創新產品應用等方面,省級財政資金予以傾斜支持(參照關于促進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落實舉措(津科區〔2020〕91號);省州(市)共同支持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鼓勵集群內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按照創新鏈支撐產業鏈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省級財政對每個重大科技專項最高支持1億元,加快形成產業持續發展強勁動能,推動科技園區高質量發展(參照關于促進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省市聯動實施自創區產業集群專項,每個項目最高支持2000萬元,推動形成自主可控產品,打造高質量產業,創建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五、支持科技人才團隊培引,構筑創新人才高地

(十三)支持高質量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對通過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入選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按規定安排科研項目及經費。加強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省技術創新人才培育,對入選的人才在培養期內給予20萬元的專項培養經費資助。

(十四)持續支持院士及其團隊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對新建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180萬元、90萬元經費支持。對在建的院士專家工作站,根據建站單位的實際需求給予項目經費支持。持續支持在滇“兩院”院士開展自由探索,每位院士每年給予10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對在滇“兩院”院士牽頭承擔的重大科技攻關任務,按5年一個周期給予穩定支持,在確定的重點方向、重點領域、重點任務范圍內,由領銜院士自主確定研究課題,自主選聘科研團隊,自主安排科研經費使用。對非在滇“兩院”院士作為項目負責人來滇組織實施的重大科技攻關或成果轉化產業化項目(項目承擔單位為云南省法人單位),按“動態申報、及時立項”的方式組織,單個項目最高給予5000萬元的經費支持。(參照四川省2020年9月,《關于支持兩院院士在川創新創業十條措施》,“對具有重大產業前景的院士團隊可集成給予最高5000萬元綜合資助中,對納入國家規劃布局的國家實驗室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統籌分年度給予總額1億元的經費支持。”)

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進科技經濟融合發展

(十五)支持科技項目成果轉移轉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根據技術合同交易金額或有關股權折算金額,每項科技成果按照20%的財政資金補助,每項最高可補助200萬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財政支持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86號)(一)實施財政資金獎補1.根據技術合同交易金額或有關股權折算金額,對科技成果來源于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并在省內轉化的項目,分別給予成果出讓方和成果受讓方各20%的財政資金補助,每項最高可補助200萬元;對科技成果來源于省外并落地成功轉化的,給予成果受讓方20%的財政資金補助,每項最高可補助20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根據該科技成果新增銷售收入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財政支持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86號)(一)實施財政資金獎補7.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成果應用示范和高價值發明專利轉化,根據該科技成果新增產值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對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符合重點產業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的科技成果轉化產品推行首購和訂購制,對采購方按照成交金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對應《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財政支持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86號)(一)實施財政資金獎補8.加大對重大創新產品、服務和核心關鍵技術首購、訂購的支持力度,切實推進首臺(套)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對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符合重點產業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的科技成果轉化產品推行首購和訂購制,對采購方按照成交金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

(十六)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基地建設。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基地建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試孵化基地、平臺。根據績效考評結果給予各機構、基地、平臺運行補助,每個機構每年最高可補助200萬元。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最高可補助1億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財政支持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86號)(一)實施財政資金獎補3.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最高可補助1億元。4.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提供共性技術研發、中試、工業性試驗、工程化開發等服務,根據績效考評結果給予運行補助,每個機構每年最高可補助200萬元)。經省內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登記的技術合同,年度技術交易額在500萬元(含)至3000萬元(含)之間的單位,按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合同登記方獎勵;超過3000萬元的部分按5‰給予獎勵;每個單位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每年完成額定工作任務給予20萬元工作經費補助,增量部分按技術合同交易額的3‰給予獎勵,最高可補助、獎勵50萬元(《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二十七)經省內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登記的技術合同,年度技術交易額在500萬元(含)至3000萬元(含)之間的單位,按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合同登記方獎勵;超過3000萬元的部分按5‰給予獎勵;每個單位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每年完成額定工作任務,給予20萬元工作經費補助;超過額定工作任務的增量部分,按技術合同交易額的3‰給予獎勵;單個登記機構每年補助、獎勵金額最高為50萬元)。加大對技術成果交易和運營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根據工作成效,給予省內前20家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每家不超過150 萬元經費補助(《上海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首批專項資金實施細則》(2021.9)第二章 項目支持第一節 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基礎建設第六條 面向本市經省級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開展知識產權運營綜合服務基地項目建設,為全市創新主體提供知識產權信息集散、交易撮合、交易鑒證、資金結算、備案登記等服務,拓寬交易范圍,豐富交易方式,創新交易機制,嚴格交易標的和交易方背景審核,促進全市知識產權資源有序流動,給予每家不超過150萬元經費支持)。

(十七)支持科技金融結合。鼓勵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產業基金等投向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鼓勵創新主體上市融資,鼓勵保險機構開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險種,鼓勵銀行開發以科技成果轉化為核心的科技金融新產品。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發生的貸款利息、貸款損失、擔保費、保險費用及其它風險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大力推廣使用科技創新劵(參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財政支持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86號)、《云南省財政科研項目及經費管理改革20條措施》相關規定制定)

七、支持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十八)支持鄉村產業關鍵技術集成與示范。圍繞構建全面支撐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科技創新和服務體系,推進鄉村產業提質增效,聚焦綠色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鄉村生態環境建設,數字鄉村發展等領域,支持實施鄉村產業關鍵技術集成與示范項目,每項給予150萬—200萬元經費支持。強化農業農村科技創新供給,以科技創新助力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十九)打造科技創新示范縣和示范村。聚焦“一縣一業”“一村一品”和鄉村特色產業,實施“百企百村百品牌”工程,支持培育具有科技示范帶動作用的新型經營主體100家,實現全省縣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全覆蓋。支持重點打造科技創新示范縣10—20個,科技創新示范村100個。支持重點打造綠色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等品牌100個。

(二十)支持科技人員服務鄉村振興。大力推進鄉村振興科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組織科技特派團和科技特派員開展成果轉化和科技服務。每年選派科技特派團20個、科技特派員2000人,每個科技特派團、科技特派員分別給予200萬元、3萬元經費支持,服務25個邊境縣市科技特派員給予6萬元支持。

八、支持面向南亞東南亞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打造創新資源匯集區

(二十一)推進創新開放合作平臺建設。建設科創中心總部,建設期(3年)內給予600萬元的經費支持。建設3個科創中心牽頭實施機構,建設期(3年)內給予每個400萬元的經費支持。在州(市)設立科創中心分中心,在國外設立科創中心海外分中心,建設期(3年)內給予每個不高于200萬元的經費支持。與國外合作共建聯合實驗室,建設期(3年)內給予每個300萬元的經費支持。(參照《云南省國際科技合作共建聯合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80萬元經費支持。(參照《云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

(二十二)加強科技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實施“智匯云南”行動計劃,吸引南亞東南亞國家青年科學家和企業家來云南開展科學研究、創新創業和技術培訓,實施期內每名外籍人才給予每月1萬元生活補助,培訓班按時間長短分別給予30萬元/期、40萬元/期經費支持。(參照《“智匯云南”計劃實施方案》)向南亞東南亞和環印度洋國家培養選派國際科技特派員,對新認定的個人和法人國際科技特派員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經費支持。支持開展中國—南亞技術轉移與創新合作大會、南亞東南亞技術轉移對接洽談會、東亞峰會新能源論壇和云南國際人才交流會等活動。

九、加強財稅政策引導,強化績效管理

(二十三)完善研發經費投入獎補機制。加大研發經費投入獎補資金支持力度,按照基礎獎補、目標任務獎補、財政科技支出獎補等因素優化和完善分配方法。通過完善研發經費投入獎補機制,形成省、州(市)、縣(市、區)共抓研發工作的合力,實現2025年全省研發投入達525億和“十四五”期間年均增幅16.7%的目標。

(二十四)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各級財政部門要把科技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做好預算安排,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確保財政科技投入只增不減。積極爭取中央財政科技投入,對于我省牽頭承擔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省級財政按要求給予足額配套資金支持。采取更加積極有效措施,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科技創新領域。

(二十五)強化績效管理。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績效管理。健全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指標體系,積極引入國內同行評價、第三方機構評價、社會公眾評價等,不定期開展科技創新支持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政策實施、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強化創新主體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附表:“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主要指標與目標值簡表


附表

“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主要指標與目標值簡表

序號

指標名稱

2020年預測值

2025年目標值

備注

1

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億元)

242.7

525

年均增速16.7%

2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與營業收入之比(%)

0.90

1.10

3

每萬名就業人員中研發人員 (人年)

20

26

4

高新技術企業數(家)

1679
(實際值)

3500

5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 機構的企業所占比重(%)

10.86

20

6

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件)

1.09

1.59

7

高技術產業營業收入占工業營業收入的比重(%)

5.99

10

8

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

4.06

5

9

技術市場成交合同金額(億元)

50.1
(實際值)

130

10

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

7.33

12

11

科技特派員隊伍(人次)

10000

科技特派團隊伍(個)

100

12

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項)

2000項以上

13

實施“智匯云南”計劃——面向南亞東南亞國家,合作培養科技人才(名)

100

實施“智匯云南”計劃——合作培養創新創業人才(名)

100

實施“智匯云南”計劃——組織青年科學家和企業家到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科學研究和創新創業(名)

100

實施“智匯云南”計劃————組織青年技術人才來滇進行培訓(名)

300

14

突破關鍵核心技術(項)

500

開發重點新產品(個)

500

15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速(%)

8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工資總額年均增速(%)

8

16

新增國家重點實驗室(個)

1—2

新增云南省重點實驗室(個)

30

17

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個)

1—2

建設云南省技術創新中心(個)

10

18

建設云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含培育和創建)(個)

10

19

建成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個)

1

云南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個)

20

20

建設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個)

60

21

新認定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個)

3

新認定云南省企業技術中心(個)

100

22

建設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個)

1—2

建成云南省野外科學觀測站(個)

30

23

高新技術企業總收入(萬億元)

1萬億元以上

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服務)收入(億元)

8000億元以上

24

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家)

3000家以上

25

新培養科技領軍人才(人)

15人以上

力爭新增院士(名)

3名以上

26

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名)

45名以上

新引進高端外國專家(名)

100名以上

新引進高層次創新團隊A類團隊(個)

15個以上

新引進高層次創新團隊B類團隊(個)

100個以上

27

新選拔認定產業創新人才(名)

350名以上

28

新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和技術創新人才(名)

900名以上

29

新建院士專家工作站(個)

300個以上

30

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個)

50個以上

31

新增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個)

5

新增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個)

10

新增云南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個)

15

新增云南省眾創空間(個)

30

32

組織實施重大項目、推廣運用新技術(項)

20

研發新產品(項)

30

33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例(%)

1.1

全社會R&D(研究與試驗發展)投入年均增長(%)

16.7

全社會R&D(研究與試驗發展)投入(億元)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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